需用手握緊的操縱器,在與手接觸的部位應為球形、圓柱形、環形或其他便于持握的形狀,需與手指接觸的部分應有適合指形的波紋,其橫截面應為橢圓形或圓形,表面不得有尖角毛刺、缺口棱邊等。以保證操縱舒適,用力方便,持握牢靠。
為使觀測目標時視野良好,便于雙手掌握,控制方向用的手輪可以制成半圓形或弧形的轉向把型式。
雙手操縱的手輪(或轉向把)一次連續轉動角度一般不應大于90°,最大不得超過120°。
帶柄手輪做大于120°機動快速旋轉時,須有自動離合裝置保證手輪與轉軸及時脫開或能使手柄及時折合沉入輪緣。無論裝在手輪上或裝在曲柄上的手柄都應能夠自由轉動。
操縱桿扳轉角度應在30°~60°范圍內,最大不得超過90°。
用手掌按壓操作的操縱器的表面要有球面凸起形狀,用手指按壓的表面要有適合指形的凹陷輪廓。按鈕的水平截面應為圓形或矩形,按鍵應為矩形。矩形按鈕和直徑在3~5mm的按鈕可做成球面或平面形狀,若為編碼的需要允許制成其他形狀(見圖3)。
用手指操縱的扳鈕開關,轉換開關的柄部應為圓柱形、圓錐形或棱柱形。圓錐形柄部應大徑朝外,且柄的外端呈球形。雙位轉換開關從一個位置扳轉到另一位置的角度一般應不超過40°~90°范圍,三位轉換開關為30°~50°。
用于分級調節的操縱器從一個位置扳轉到另一位置時阻力應逐漸增加,一旦到位則應有明顯的手感或到位聲響,不允許在兩個工位之間發生停滯不動的現象。
與手接觸的操縱器的表面溫度在10℃以下60以上時,應采用導熱系數低的材料制造或包敷。
腳控操縱器不應使踝關節在操作時過分彎屈,腳踏板與地面的最佳傾角一般為30°。在操縱時腳掌應與小腿近似垂直,踝關節活動范圍不大于25°,并應在蹬踏力消除后保證操縱器能自動復位。
有定位或保險裝置的操縱器其終點位置應有標記或專門止動限位裝置。分級調節的操縱器還應有中間各檔位置標記和定位及自鎖、連鎖裝置,以保證在工作過程不會由于意外觸動和振動而產生誤動作現象。